车船税由谁缴纳 车船税归谁收

今天继续和大家分享与企业持有资产相关小税种的话题,和大家聊聊有关车船税那些事 。提到车船税,相信大家应该不陌生,对一家企业来说 , 怎么也得有辆车吧 , 企业有车,就会涉及车船税的缴纳 。本文就车船税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进行解析,以飨读者 。
一、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顾名思义,就是和车船相关的税种 , 而且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税种 。那什么是车船税呢?
车船税是指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属于财产税的范畴 。即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和船舶,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
车船税开征的历史比较悠久 , 最早可以追溯到1951年开征的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 开征车船使用税,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2006年12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将车船使用税及车船使用牌照税统一为车船税 , 并征收至今;2011年2月25日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车船税成为继两个所得税后,第三个立法的税种 。《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
如前文所述,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因此,《车船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
简言之,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
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 , 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上述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上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三、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车船税与其他税种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主要采取扣缴征收的管理措施 。根据《车船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 , 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
其次,根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 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
之所以采取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主要原因: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 , 节约征纳双方的成本,实现车辆车船税的源泉控管 。
注意:目前车船税的代收代缴征管措施只是针对需要缴纳交强险的车辆 , 并不适用于所有应缴纳车船税的车船 。
另外,根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
四、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车船税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车船都需要缴纳车船税,其征税范围仅限于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规定的车辆和船舶,具体包括:乘用车(按排量分档)、商用车(包括客车和客车)、挂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及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游艇) 。
根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上述车辆、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
另外 ,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及总局出台的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又对征税范围内的车辆和船舶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比如:
1.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随身行李 , 核定载客人数包括驾驶员在内不超过9人的汽车 。
2.商用车,是指除乘用车外,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货物的汽车,划分为客车和货车 。
3.挂车,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或者拖拉机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
4.专用作业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的车辆 。
5.轮式专用机械车 , 是指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轮式工程机械车 。
6.摩托车 , 是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50公里,或者使用内燃机 , 其排量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者三轮车辆 。
7.船舶,是指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 但是船舶上装备的救生艇筏和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 。
【车船税由谁缴纳 车船税归谁收】注意:为支持新能源车辆的发展,电动自行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